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石玉辉专员在《全区农牧民转移就业情况通报》上作出批示精神,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优化农牧民转移就业结构,努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措并举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全力推进全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取得新成效。
整合劳务资源,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采取“政府+企业”“政府+劳务输出组织+企业”等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各级政府、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合作社、村居劳务经纪人、劳动力共同参与的“六位一体”劳务输出模式,不断提高农牧民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我地区转移就业人数达3461人,其中组织转移就业达928人,占比26.81%。鼓励引导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与农牧民签订劳动合同,加大边境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力度,促进边境地区农牧民就近就便就业。截至目前,全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达61家,就业规模达1146人。
打造劳务品牌,扩大农牧民就业输出。充分挖掘具有鲜明地域标记、显著行业特征、过硬技能特点和良好用户口碑及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形成自治区、地、县劳务品牌梯次发展格局,截至目前,打造特色劳务品牌6个,地区、县两级劳务品牌吸纳就业2543人次,实现创收2560.6万元。
精准需求摸底,开展农牧民就业培训。围绕重大项目、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将职业技能培训与项目、产业紧密结合,持续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引导行业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加强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和精准性,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技能就业能力。积极发挥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收集我地区建设项目263个,预计用工需求数量34230人,预计使用我地区农牧民7555人,预计培训1412人,目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4期13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