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社〔2020〕15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73号)、《阿里地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阿党发〔2017〕3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经对洛桑塔巴等3名高校毕业生入驻孵化基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洛桑塔巴入驻一楼开办民族特色产品销售、益西桑珠入驻一楼开办水果店、索南顿珠入驻二楼开办母婴店,现将审核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对象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反映,我局将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并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4日
联系电话:0897-282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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