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人社快讯 >> 正文

关于对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阿里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201854号)要求,为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现象,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将截至2025116日,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共计81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1人)予以公布,并在20252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请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及时认证,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养老保险待遇

如有疑问,请咨询阿里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897-2822426

附件:

1.阿里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未认证人员名单


2.阿里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未认证人员名单


3.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


上一条:阿里地区本级符合享受2024年第六批稳岗返还和2024年第一批扩岗补助企业名单公示

下一条:【人社日课·1月17日】购买了商业保险,影响申领失业保险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