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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 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9日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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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201854号)要求,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现象,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权益,现将截至2025317日,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共计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人)予以公布,并20254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请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及时认证,认证后次月恢复并补发养老保险待遇。

如有疑问,请咨询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保中心

咨询电话:0897-2822426

 附件:

1阿里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未认证员名单

2阿里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未认证员名单


3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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