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加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
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实行政策倾斜的通知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广大医护、防疫、新闻、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响应,全面投入到抗震救灾一线开展救援工作,为支持抗震救灾和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坚决打赢抗震救灾这场硬仗,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安置救助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让灾区群众早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建设更加美丽幸福的家园。结合我区抗震救灾阶段性工作安排,现就参加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行一次性政策倾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全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直接参加到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一线从事具体事务性、技术性、指导性等各类救助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
二、倾斜政策
(一)凡2025年参加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专业技术人员,视2025年度继续教育90学时达标。
(二)凡2025年参加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专业技术人员,免试2025年度职称政治考试,视同2025年度职称政治考试合格。免试人员填报《参加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专业技术人员政治考试免试审核表》(附件)报送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结果适用于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的职称评审。
(三)凡2025年参加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2025年度职称业务考试中,可享受一次性3分加分。
三、相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和各系列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对享受倾斜政策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审核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审核人员责任。对虚开证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由评审委员会所在单位书面通报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通报印发次年起3年内取消职称申报资格。
(二)区直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享受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提交抗震救灾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至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直行业主管部门人事处复核认定;地市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享受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提交抗震救灾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至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地市人社局复核认定;非公经济组织享受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提交抗震救灾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结至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同级工商联复核认定。
(三)各地市人社部门、各系列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把倾斜政策用准、用好,真正惠及到支持抗震救灾和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参加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专业技术人员政治考试免试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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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