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基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91610000667964190D):
本委受理申请人龙生云诉你单位支付工资及工伤赔偿纠纷一案(阿劳人仲〔2025〕3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阿劳人仲字〔2025〕31-1号、阿劳人仲字〔2025〕31-2号仲裁裁决书(附件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既发生法律效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