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整体效能,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统一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阿里地区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职能已于2026年1月1日由阿里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划转至阿里地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自划转之日起,失业保险金申领、领金人员代缴医保(生育)、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等失业保险各项业务由阿里地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受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97-12333 0897-2822426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