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人社动态 >> 正文

关于对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 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阿里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201854号)要求,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现象,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权益,现将截至202526日,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共计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予以公布,并20252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请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及时认证,认证后次月恢复并补发养老保险

如有疑问,请咨询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农保中心

咨询电话:0897-2822426

附件

1. 阿里地区2025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未认证人员名单


2.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


上一条:关于阿里地区2024年地直机关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致阿里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