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第五条规定,现将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布。
附件: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基本情况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
工资事项基本情况
违法主体: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3593572636X
单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东门大街中段西侧
项目负责人:张文军
2025年5月27日起,改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陆续接到举报线索,反映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改则县麻米乡行勤村垃圾填埋场工程(无标段)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经改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核实,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改则县麻米乡行勤村垃圾填埋场工程(无标段)项目中拖欠胥某某、冯某某、许某某等2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2153元(大写:肆拾捌万贰仟壹佰伍拾叁元整)。
2025年6月5日,改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改人社监令字〔2025〕07号),责令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限定期限内将所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该公司期满仍未按责令要求整改。
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收到限期改正指令书仍未整改,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同时该案件涉及人数较多、范围广、影响大,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