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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冬季专项行动期间建设项目 施工领域停工期间——致劳资权益保障防范纠纷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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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广大劳动者:


当前,部分建设项目即将进入停工阶段,劳资关系协调与权益保障工作面临关键考验。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们特此致信,提出如下倡议与提醒:
致各建设项目施工企
一、依法结清劳动报酬,严守支付底线。作为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须在停工前对劳动者工资进行全面核算,确保足额结清工资,通过银行代发等实名制方式精准支付到位,坚决杜绝拖欠、克扣行为。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须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规定支付生活费。
二、规范劳动关系处理,履行法定义务。停工前需与劳动者就劳动关系存续、停工安排、后续复工等事项充分协商并明确约定。确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履行程序,足额支付经济补偿,提前通知工会,避免违法操作引发纠纷。同时,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保障劳动者社保权益。
三、健全内部沟通机制,主动化解隐患。应设立专门渠道接收劳动者诉求,对工资核算、待遇保障等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可依托内部调解组织或联合项目部开展矛盾排查,对潜在争议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避免矛盾积累升级。
四、强化合规管理意识,承担主体责任。需妥善留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台账等用工资料,主动配合人社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因劳动者维权采取降薪、调岗、解雇等报复行为,若发生劳资纠纷,应优先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依法履行处理结果。
致广大建设项目施工领域劳动者
一、增强证据意识,夯实维权基础。务必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的关键凭证,这些是维权的核心依据。对停工安排、工资支付承诺等重要事项,可留存书面或录音录像证据,为权益主张提供支撑。
二、理性表达诉求,依法有序维权。若遇到工资拖欠、待遇不符等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先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内部调解组织反映,也可联系项目所在地的项目部寻求协助。切勿采取聚众闹事、威胁恐吓等过激方式,此类行为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三、知晓维权渠道,及时寻求帮助。可直接拨打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劳资纠纷热线,或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投诉。也可在争议发生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依据《法律援助法》申请免费法律援助,通过专业法律支持维护自身权益。
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希望企业与劳动者相互理解、诚信履约,共同防范劳资纠纷。人社部门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对违法欠薪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全力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冬季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10:30至13:30,
下午:16:00至18:30。
各部门接访电话:
阿里地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97-12345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7-2828552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 0897-2820040
阿里地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 0897-2829362
阿里地区社会工作部(信访局) 0897-2669968
阿里地区司法处 12348
阿里地区工会办事处(职工援助服务热线)12351
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989970527  
阿里地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0897-2822401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0897-2827355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0897-2827232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97-2826930  
阿里地区水利局 13989770956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18898079339
阿里地区教育局(体育局) 0897-2828637          
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 0897-2822024
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8889078333
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 0897-28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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