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 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阿里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2018〕54号)要求,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现象,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权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16日,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共计40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人)予以公布,并在2025年1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请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及时认证,...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