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26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西藏鹏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免申即享”稳岗返还政策,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反映。各企业返还资金到账后三个月内向我局就业中心报送享受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和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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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里地区符合享受2025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企业名单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