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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 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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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2018〕54号)要求,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现象,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权益,现将截至2025年2月6日,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共计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人)予以公布,并在2025年2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请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及时认证,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并补发养老保险。

如有疑问,请咨询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农保中心

咨询电话:0897-2822426。

附件:

1. 阿里地区2025年1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未认证人员名单


2.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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