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第五条规定,现将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布。
附件: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
附件
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劳动保障
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精神,现将普兰县2025年下半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案件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31173拖欠民工工资、未依法落实实名制管理、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案
违法主体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卫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54202B
主要违法事实:自2025年8月5日起,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投诉,反映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调查核实,该项目总承包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拖欠王某、马某、张某等57人工资51.2355万元。此外,该建设项目自实施以来,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
处理情况:2025年8月20日,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普人社监令字〔2025〕3号),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前支付工人工资。截至2025年8月25日,已发放部分被拖欠工人工资,但仍有部分工人向我局投诉欠薪问题。此外,有关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及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对我县劳动用工领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现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示。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