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规范阿里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守信激励机制,营造“无欠薪”良好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建立无欠薪企业“流动红旗”机制的通知》(藏就劳办发〔2026〕4号)和阿里地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阿里地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企业“流动红旗”评定实施方案》,地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项目实地核查、资料审查、日常监管记录综合评定,拟定2026年度第二季度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企业流动红旗企业获得者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日至7月6日
二、公示内容
2026年第二季度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企业流动红旗企业共22家,详见附件1。
三、异议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如实放映,并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线索反映须实事求是,不得捏造。诬告。
1.联系单位:阿里地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2.联系电话:0897-2828552
3.联系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56号
4.电子邮箱:alrszck@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阿里地区2026年度第二季度工程建设领域拟评定无欠薪企业流动红旗获得者企业名单

